在被里窝得火热火热。
午后的太阳暖和和的。定时的手机震动定时的响起。睁开极不情愿的眼睛摸索那罪首的手机。关掉,揣在怀里,继续小憩。保健老师曾讲过:睡觉,第一次醒了,那就是醒了。而后接着睡,那都是在做梦。
记不得是谁和谁争论过,冬天的早晨九点时的太阳最温暖还是午后两三点时的太阳最温暖。无所谓,能让人睡着的太阳就是好太阳。
我慢条斯理地走着,眼的目光就锁定在角处坐落的一座明国时期样的房子,楼底是家经营很久的早晚点铺。这样的旧时建筑现在已经很少见了。两层的小楼,旧的砖,灰的墙,老式的窗,如果带有阳台,说不定我会喜欢上这老旧的建筑。静下来,眼前淡出一幅画面:伊人独守空楼,待君归。手中蒲扇轻摇,望穿秋水,不见君。初三时老师提过,女为悦己者容。可我喜欢,女为己悦者容。忽地一下,心就慌了。这条路,这条街,曾经与多少个陌生人擦肩而过,曾经踏坏过多少双鞋。自街头至尾,埋藏着各类情韵。今天,怎么就糊涂得慌了呢?或许谁都说不清。
极其不喜欢用许多不同的符号来表达心情,特别是小说。相当厌恶,那太不真实,更不贴切。每每看到小说里总会以各类奇特的符号来表达情感,那厌恶的感觉就像一股莫名的火焰熊熊燃烧。不过小说是通俗的,通俗的事物如果被覆盖上一层华丽,就变成了优雅,甚至是高尚。
告别小古楼继续向前走。突然想起鲁迅的话,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哈哈哈。。。”我就这么没形象的在大街上众目睽睽之下肆无忌惮的笑。勇士,这世上哪来的勇士?抗日战争中牺牲的就叫勇士?放屁。那是因为他们别无选择。人活得好好的干嘛要死?别跟我装一脸无辜说不知道。只有他们死,其他的才可以活下来,那是命换命。从历史追溯到现代,活着的欠死去的有多少,恐怕只能用沉默来回答。勇士,不过在无人了解幕后背情被逼得走投无路时做出惊人举动的情况下被赋予“勇士”的称号。谁能了解其背后的无奈,恐惧。再另一种,这种“勇士”,是懦弱,是无能的。
请原谅我的不雅,鲁迅的话太极端,极端的让人发狂,所以暂时还不能消化。我娘把我生下来,不期望我救国救民,也不需要光宗耀祖。我的人生不惨淡,也不需要淋漓的鲜血,但也不是勇士。所以我拐弯了,所以咱一庸俗的人,只能活在通俗的思想里。
一场戏,演好了就叫喜剧。演砸了,就叫闹剧。
估计有很多人都不理解我的篇章,甚至包括自己。
写作,完全是心情而定。总之,触头一来,提笔。混乱不清时,也懒得打理。我一直琢磨着,我是属于豪放派还是婉约派。提笔时是晴的,落笔时就可能是灰,甚至黑。话也说得中听不中用或者中用不中听。很少用华丽,尖端的语句来组成文章。也是,只是习惯限制着喜欢。用些普通的语句来造句,即使乏味也无所谓,就当作自娱自乐。围着脑子慢慢,就像挖了个洞,然后跳进去,接着慢慢数着世纪末日的倒计时。
我不是个鲁莽的人,只是个自由的人。某人的资料曾记载:我只做我觉得值得的事。与我有些相似。我只做我喜欢的事,即使不值得也没关系。有人说我很个性,也很怪。不介意,那只不过是戏剧性的借口,始终不愿捅破那层薄薄的真相。
好吧,我承认,我是个自私的人。没有宽广的胸襟,也没有宽容的善心。我只介意属于我已拥有的范围内。
篇章的结尾总是要充满浓浓的甜味才能打动人心,比如现在。
很多物质,是需要细心经营才能保证质量不变的。越发酵,越够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