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个极普通的黄昏.我,李为佳,董茉三人一同回家,路过一片空地,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熊熊燃烧的火团
当时,我有点不知所措,,因为我从没见过这样的火,火苗大概20厘米高,飞快地向上窜.路上并不是只有我们几个,还有不少人,虽然他们并不是瞎子,但他们却走得匆匆,把那燃烧的火团,当作空气,若视无睹.此时此刻,我的脑中闪过一个离奇的画面:火越烧越大,一发不可收拾,烧着了地上的枯草干枝,变成一场特大火灾,伤亡了许多人,整个吉林市将遭遇一场残酷的磨难我不忍再想下去.静下心来,我对李为佳,董茉说:“你们看,怎么办我们把火灭了吧!”
"恩---,对,我们必须这样做!”李为佳说.
"这有点危险吧算了,我们走吧.”董茉说.
"不行,作为一个人,你能看得下去吗,你的良心不会不安吗,你不会后悔吗”我说道.
"对!我们不要那么自私!” 李为佳说.
看来,我与李为佳达成了共识.我走近火源,仔细看了看,原来是个烧焦了的打火机.打火机里有化学成分,烧久了会爆炸!我有些动摇,不行,如果我不管它,也许真会爆炸,我还是尽一下自己的力吧,作一个勇敢的人.对,沉住气,不要怕,没关系,我能行!我回过神时,只见李为佳对着火吹,我急忙制止:"你被火吓蒙啦,风会使火烧得更猛烈!"
"对,对呀!我怎么忘了那,怎么办呀?"
"用石头砸!可以把火压灭,火只有断绝氧气才能灭!快找石头!快!"
我们都埋头苦找.实在没办法了,我就搬起一块砖头说:"就用这个,但谁扔啊?"
正在这时,李为佳挺身而出:"我来!"
于是,李为佳拿着砖头一点一点靠近火团,啪---砖头飞了出去---丝毫未偏,正好击中,火瞬间灭了,打火机"蹦"到一边,冒起白烟.
"哇---太好了!!!真棒,我们胜利啦!"我与李为佳击掌欢跃,十分自豪.
是啊,我们的确作了件好事拯救了吉林市,比那些路过人要好很多.那时,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原来人的本性会让人忘记一切,勇敢起来.人是有情有义的,这是人的本性,如果连这种本性都没有了,那也就没有人的存在了.
正因为这件事,使那个普通的黄昏不普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