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了题目,一定会问我有什么事值得为自己竖起大拇指呢。我有一件事想起来就骄傲呢!虽然这件事小得如芝麻。
那是一个酷暑。我睡好午觉来到小店里买棒冰解渴,路上遇到两个孩子在打架,家长都不在,过路行人也懒得管。于是我想:这样了下去会两败俱伤,我这个做姐姐的总不能袖手旁观吧!我走上去问第一个小孩:“你们为什么打架斗殴呀?”第一个小孩气喘吁吁地说:“因为他踩我脚,很痛的。”我又身去问第二个小孩:“你是故意的吗?道过歉了 没?”第二个小孩望着我说:“我不是故意的,早就道过歉了。”我问第一个小孩:“他说对不起了吗?”:“说了!”我一听,事情也就了解到一半了。我严厉地批评第一个小孩:“他又不量故意的,更何况已经道歉了,你还得理不饶人,不次不能这样了!”我又对第二个小孩说:“你下次小心一点。”于是,就让他俩回家了。
这件事虽小,可我还是要为自己竖起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