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雀,一种频繁的动物。无论在城市,乡村,甚至电线杆上,都随处可见。他那不起眼的身躯,在人们眼里不可嫩称得上没美,但他也具有别的动物所没有的精神。
中午,太阳高照。奶奶家客厅里飞进两只麻雀。大概是来乘凉的。看他们活泼可爱地在屋里飞来飞去,真想让它们给我做个伴。爸爸赞同我的想法,二话不说,光上门去抓它们。麻雀似乎听懂了我们的对话似的,不敢靠近我们,爸爸怎么也抓不着它们
这是,妈妈走进门,门开出了一条缝。那两只麻雀仿佛看见了生的希望,拼命往缝里飞。爸爸敏捷地来了个酷毙的动作,抓住了一只,而另一只死命的挣脱了爸爸的魔掌,逃走了。爸爸把那只“垂死挣扎”的麻雀脚上栓一根身子,绑在桌脚上。
我高兴极了,拿了点米放在它面前,他竟然理也不理地过头去,像个傲慢的公主。我怀疑是否不合它胃口,于是便把其他食物放在它面前,可它依然对食物置之不理。难道是要绝食?我想轻轻的把她捧在手上,但我只要一碰到它,它所有神经都跳动起来,平明的挣扎。我可没跟它有什么深仇大恨啊!
过了好几天它依然这样。“视死如归”用在它们身上再合适不过了。
我麻雀放了,不是因为我可怜它,是因为我敬佩它。他是不起眼的,但比那些起眼的动物更值得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