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集

五年级/记叙文/805字/441℃/2026-08-24 04:09

赶集的意思是到集市上做某种买卖,是一种民间风俗,古代就有了。今年暑假我有幸体验了一回赶集。

那是我去表哥家的第二天,早晨,天刚刚蒙蒙亮,我就已经起床了。因为表哥说今天是太平镇的赶集日,要带我和表弟还有外婆去赶集。一切准备好后,我们就走到村口,坐上一辆三轮摩托车出发了。经过两个小时的颠簸,终于到达目的地--太平镇。下车后又走了一段路,才到达集市。这个集市是由穿镇而过的一条马路形成的,大约有一千米长,马路的两旁都是店铺,店铺的前面挤满了小摊贩的摊点:有卖猪肉的,有卖青菜的,还有卖水果的……有的摊点被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水泼不入,那摊主忙得汗流夹背;有的摊点却比较冷清,摊主一副既焦急又无奈的样子,扯着嗓门拼命地吆喝叫卖。这时候集市上已经是人山人海了,有的人东瞧瞧西看看,正在货比三家选购;有的人正打着饱嗝擦着油油的嘴,心满意足地走出粉店;还有的人已经采购好了,提着大包小包的往外走。集市上人声鼎沸----吆喝声,叫卖声,讨价还价声…交杂在一起,响成一片。我们边走边看,来到了卖活鸭的摊点,表哥很内行地说:“壮乡人养的鸭子很好吃的,给鸭子喂的是五谷杂粮,不喂饲料的,买一只回去晚上吃。”于是他走进鸭群,熟练地挑选了一只看上去挺神气的灰色的鸭子。卖鸭老板称过重量,表哥付了钱后,他就麻利地杀了起来。我们又走到卖猪肉的摊点,外婆买了一块五花肉,说要做扣肉给我们吃,然后指着一条猪腿问价钱,经过一番我听不懂的壮语对话,外婆摇摇头带我们离开了。不知不觉地快到中午了,表哥指着街对面的粉店说:“先去吃粉,这家的粉可好吃了,都是用新米做的。”于是我们走到粉店,一人要了一碗,吃到嘴里真的好吃,跟城里真的不一样。 吃完了粉,我们又回到鸭摊,取那只杀好的鸭子。然后又买了一些菜和配料,就走出集市,坐三轮车回表哥家了。

经历这次赶集使我了解到,乡镇的赶集和城里的菜市场有许多不同,让我大开眼界。我跟表哥约好,明年放暑假还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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