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五关,斩六将,总算熬过了期末考试,虽已体无完肤,却还神采焕然,于是动了打工的念头。在我的软磨硬泡之下,妈妈似笑非笑地点点头。
工作是爸爸给联系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不得招收童工。“威斯堡”快餐店的老板是爸爸哥们儿的哥们儿,他为我安排了帮助客人点餐的工作。(其实,在快餐店,这种工作是可有可无的。)就这样我满怀兴奋地开始了打工生涯。
第一天下来很轻松,或许因为是工作日的缘故吧,一整天几乎没有客人,我不得不站在餐桌前,望了一天的风景。
可天下哪有那么容易赚的钱呢?
第二天,我才晓得“威斯堡”的生意有多红火。因为是周六,一天早,客人就一窝蜂似的拥进来,我也跟着手忙脚乱起来。
原来见生人从来不脸红的我,现在却不知怎么,站在客人面前,手莫名地抖个不停。那是一对中年夫妇带着他们的孩子,那女孩看上去很眼熟,像是我们学校的高年级同学。我偷偷地看着她,她也微笑地看着我。天!她为什么笑?笑我的样子傻吗?算了,不想了,打工光荣嘛!我给自己打了打气,收起平日的粗嗓门儿,细声细气地问:“三位来点儿什么?”这句话说得我自己都肉麻。那叔叔笑了笑:“同志,这儿有热饮吗?”同志?我又一阵高兴,好像一时间成了一个大人:“噢,有的有的,有热奶、咖啡、果珍,您要哪种?”“来三杯果珍吧。”那女孩说。“还要什么吗?”我探身问。“不必了,谢谢!”我来了个90度弯,为他们端来了热饮,学着别的服务员的样子伸出右手:“请慢用!”一整套看似简单,但对我来说却很复杂的服务程序终于完成了。
客人越来越多,我的动作也越来越不规范。一天下来,往返于吧台与餐桌之间怕也有数十次了吧。天!我的腰酸得不得了,眼也花了。
下班后,拖着一身疲惫回到家,发现老妈已做好了一桌子丰盛的晚餐。不知怎的,我的鼻子酸酸的,像受了莫大的委屈似的。妈妈笑着说:“怎么样,打工还好玩儿吧?”老妈呀老妈,您怎么还明知故问呢!我不吱声,却像饿狼一样“风卷残云”了桌上所有的东西。“撑不住了吧,让你爸给你说说,明天不去了!”妈妈半真半假地说。我推开筷子:“妈,我是不会临阵脱逃的!”
第二天一早,我是第一个上岗……
一周的打工生活结束了,手捧120元的薪水,我感到异常地激动,不仅仅因为我用自己的双手嫌得了钱,更在于我体会到了劳动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