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神经病吗?

初二/其它/2943字/656℃/2024-05-01

我是神经病吗?

12岁那年,上体育课的时候跑200米,卢思露自动出列站在操场中央。我问别人:“卢思露干吗不跑?”有的女生就意味深长地笑一笑。

我觉得这很不公平,我们大汗淋漓拼着小命跑,她站在操场中央观光,凭什么!于是我也掉队跟她站在一起,卢思露看了我一眼:“你干吗?”

“不干吗,就许你偷懒不许我歇会儿啊!”

“我没偷懒,我……”她不说话了,但是她忽然笑了,那种笑我是第一次见识,那不是一个12岁少女的笑,那是一个18岁女人的笑,它充满了早熟的性感,稚气的超然,以及与她年龄不相称的优雅。那笑容神秘而美好,我忍不住看傻了。于是卢思露不客气地说:“神经病。”

“你才是神经病!你笑什么?笑什么啊?”

“我不告诉你!”

在那以后不久,不用卢思露告诉我,我也知道她为什么要笑我了。因为,我也要在体育课跑步时自动出列站在操场中央,看着同学们像野马一样从身边呼啸而过,我心照不宣地看卢思露一眼,她又用那种招牌式的笑回应我,好像在说:“没事的,她们人人都有咱俩这一天!”

那一刻,真的有种相依为命的感觉啊。

后来,体育课有越来越多的女生开始站在操场中央,那年我们大体都到了9岁,能够自如地面对女孩的生理问题了。我们快乐地讨论卫生巾的品牌,卢思露说,她每次去超市最喜欢的就是在卫生用品的柜台流连,挑选最喜欢的一种。她说:“选啊挑啊,总幻想自己是广告里的女孩,好开心的!”

其实我也是。

很久以后,在上班的公共汽车里,忽然看到别人手上的报纸,副刊版上有这样一行字:“认识一个人,需要机缘,看清一个人,需要智慧,了解一个人,需要包容。”

感触良多,想到了卢思露,于是把这条标语老老实实用手机打出来,发给远在千里之外的她。那头一秒钟后回复:“你神经病啊!”

她最喜欢说我“神经病”,多年算下来,她说了我起码不下五万句的神经病。在卢思露的字典里,她要是说谁神经病,那准是说明那个人有趣,好玩,够特别,不俗气。

其实她自己就是一个神经病。初三那年我们成了好朋友以后,她带我做过多少神经病的事啊!比如我们用教室的钥匙试着去开教学楼天顶的门,结果成功了!我们又惊喜又抓狂,想着怎样利用这个空间干点大事,结果我们养了一头叫做猪牛牛的狗,可卢思露却被它咬了两次,一年都在打针。我们还在考试前跑到天顶打羽毛球,不知道你试没试过在空旷的楼房天顶打羽毛球,四周没有阻拦,羽毛球被高高抛起,随着风,它像一只白鸟,又骄傲又忧伤。是的,那时候我们总是有很多无谓的忧伤,如果那些忧伤没有陪伴和出口,或许真的会致命吧。后来看到岩石井俊二的《关于莉莉周的一切》,十二三岁的少女,人生最敏感的年龄,会因为听到绝望的歌而从高高的楼顶跳下去。

我很能明白那种青春期的末世感觉,因为那种感觉我也曾有过。同桌胡愈始终以欺负我为乐事,他像个恶魔时刻出没。我不懂哪里得罪了他,以至他对我怀着那么深重的仇恨。我成绩稍微好一点,他便说我是抄的;我和男同学多说两句话,他就说我花痴;下课后他堵我在学校后门非要我抽烟。我每每生出杀死他而后自杀的想法,却不知道用实际行动去反抗。我只好跟卢思露倾诉,她开始以为我发神经,直到后来我哭了,她才发现原来我是真的痛苦,于是她说,你等着,我去找他。

她拍着胡愈的肩膀轻轻说了一句话,从此,我最大的痛苦便被解决了。

她说:“你,大概,是,喜欢,江唯舫吧!”

她笑出她独有的笑,像个长辈似的,把胡愈气得直翻白眼。

有句很著名的话是这么说的:两个人要是太熟的话,就不好意思再玩了,也就是到散的时候了。在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们也正式进入本校的高中部。

两个女生要是太要好了,就会有男生来添乱,也就是该吵架的时候了。

胡愈来和我们一起背书的时候,我们大人大量地接纳了他。在草坪上,我们四仰八叉地躺着背历史,三人行必有我师,其实胡愈并不坏,我跟他背会了王朝年代表,而卢思露则跟胡愈学会了拥抱、接吻。

她对我说:“你哭什么,神经病,我又不是要嫁给他。”

我跟她大吵了一架,劝她离开胡愈好好学习。我一颗心可昭日月,为了她和我一起考大学,不要分散。可是劝人分手是伤功德的事,何况人家并不领情。这种话我说了三遍,说到第三遍的时候,卢思露丢下了一颗语言的子弹给我:“胡愈不会喜欢你的,别傻了。”

我们的友情一下子给宣判死刑,并且立即执行。

不过还好,枪毙友情的手枪似乎走了火,我们没被打中。高考最末一科结束铃响,我冲出教室就想着去找卢思露,却看到提前交卷的她正站在我考场的门口。她又用那种卢式微笑看我,这令我忽然非常地心安。我说:“找我干吗?”

她说:“不干吗,你这么长时间不理我,神经病啊!”

我对着她,互相望了很久之后,我突然大哭起来:“你凭什么认为我喜欢胡愈!我没有啊!”

她笑了,走过来推推我:“好啦,神经病,我逗你的!再说……你长得这么普通,根本配不上胡愈。”

其实那时候卢思露已经和胡愈分手,分手的原因据说是因为分吃一支雪糕。你知道在那种年纪发生像雪糕分配不均而造成分手的事,并不奇怪,因此我完全理解并且一点没惊讶。

上了中学以后,胡愈开始给我们写信,他不写给卢思露,他写“江唯舫收”。

我拿了信总是和卢思露一起看。我们并不给胡愈回信,但对方很执着。他寄来的第十五封信是这样写的:“江唯舫,其实我喜欢你不喜欢卢思露。”

我看着卢思露。我想起他们那似是而非的分手理由,冒了一脊背冷汗。难道真的是因为我吗?可我是无辜的呀!但我更担心的是卢思露,她是否因此受到伤害?

可她拍拍我的肩膀,笑了一下,没说什么,独自走了。在那天紫蓝色的晚霞里,我又一次看见她的背影,像12岁那年她以这样一张背影走出教室,她的背影始终坚强勇敢。我紧跑几步追上她:“卢思露,卢思露,不要走!”

她回过头来。

“我要我们在一起!”我大声喊。

她笑了:“你神经病啊!”

那天我把信撕了,然后我们紧紧抱在一起。我们都哭了,然后又互相发了很多誓。现在想来那些好笑的酸溜溜的话简直可以作为言情剧的台词,比如说:“我觉得你是一个朴实的人,我希望我们一辈子是好朋友。”“友情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事。”

在很久以后,我去北京出差,有幸见到了胡愈一次。胡愈那时已经出落成一个楚楚动人的青年才俊,身边女伴无数。他已经不在乎对某一个具体的女孩的感情了,因此他方能老实交代:“其实,最喜欢的还是卢思露,当年只是想用给江唯舫你写信的方式,气气卢思露。”

“可是,你怎么知道我会答应你的求爱?”

“那时候,你不是挺傻的嘛。”

我捂住嘴巴,惊呆了。我没有哭,可是我觉得我僵住的那几秒方式是痛快地大哭了一场。我看住胡愈,发现这张变化不大的脸是那么可怕。

“希望你好自为之。”我这个神经病见老同学都会翻脸,真不知道还有谁能和我一辈子好下去。那当然只有卢思露,回来我跟卢思露讲了这件事,我不是特别愤怒,卢思露也是。其实,就算在我们懵懂无知的少女时期,骨子里天生的判断力也让我们对那个多情的少年领教后敬而远之,不致泥足深陷。

我们像两个妇女一样骂了胡愈一顿,然后祝福他找到一个天底下最厉害的角色狠狠管住他,不让他干哪怕一点坏事。

看到彼此略带狰狞的脸,卢思露又骂我:“你真是神经病!”

“你骂了我十年,卢思露。”

几年过去。友情尚在,爱情尚远,卢思露,这一切看起来还真是方兴未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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