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沈。
我喜欢这样叫你,因为我觉得这样很亲切很亲切。
我们在2012年认识,只记得当时你是我的第一个荷友,看着你对于我的名发出的感叹,以及你很真心的主动加我QQ,可能因为我们的名字里都镶嵌着“素颜”,我的态度还是很友好的。谁知说了不到几句,你就连发几个“靠”当时就把我惊呆了,我想你一定是个脾气毛躁的野蛮小子。再回头看看你的文,字里行间流露出一种很细腻的感情。一个男生居然这么痴情有这么细腻的情感?当时我感觉我的世界观瞬间被颠覆了,这是什么情况?我暗自在心里叫道。当时我喜欢许嵩你也喜欢许嵩,可是你毕竟比我敬业,连文章中都要套许嵩的歌词,我想如果你的文章不套许嵩的歌,再长那么一些,一定是很好很好的文章。可是你总是调皮带些无奈道:“时间不够嘛…”
后来的后来,我渐渐了解你,走进了你的世界,你是一个很痴情很幼稚的一愤青。你深爱过一个女孩子,貌似被伤的很深,我也不好意思问你,当然你也不想说;你喜欢玩赛尔号,连上映的电影都要去捧场;你很喜欢吐槽一些愤青的情况有时很严重……
从最开始把你当野蛮小子看待到后来我们很聊得来当做蓝颜看待再到现在无人可及的一种比朋友深一些比爱情浅一些的感情。
我还记得你说“黑眼圈不好看”即使我眼圈已经深到有眼袋了。
我还记得你那几天后被我调戏羞涩的回了句:“嗯额我爱你。”
我还记得那天你对我说:“小傻瓜知道吗你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人。”
我还记得那天我对你说:“我觉得你是我除了爱人以外谁都不能代替的。”
我还记得你的
I
love
you
你一定不会知道我很喜欢某人卖萌幼稚哄我被我调戏时候的样子。
唔,现在你是我最亲爱的小孩,相信以后还是。
我愿以朋友之名,深爱,占有,不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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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