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小便与书解下了根深蒂固的缘分,以至于书在我的生活中扮演着诸多角色。但无论它是师是友,与书在一起的时光,总觉得特别充实和静谧。
无暇玉,黄金屋,怎可比好书些许。但其实,我并不喜欢所谓知识较多的一类例如十万个为什么的书。相反,那些被称作闲书,被家长们所排斥的小说,却是我的最爱。我读小说不是一般的看过文字就过去了,我自有我独特的读书方法。把那一段段惊悚丶生动的文字在脑海中化成一张张图案,虽降低了一些速度,但却使读书变得趣味横生。而咬文嚼字则就显得索然无味了。日久天长,如此反复,倒也能在文中找出些作者的精髓来了,所以觉得越读越起劲,越有趣味了。于是,许多钱也就心甘情愿地贡献给了书店,换来了我一时的沉迷。久而久之,书架的大部分空间,都被那些小说霸占了。
另外,我还觉得自己读的书有些怪处。一般人认为毫无趣味可言的古诗书,倒是被我珍爱至今。读着古人的诗,会受其影响,时不时的诗兴大发。古人写诗很有一套,能把那些虚无缥缈之物写的清清楚楚,十分透彻,一点便通。因此很喜欢有事没事摇头晃脑地吟上几句李白的诗,有时候热血来潮,也会献丑自己写上一段,虽逊色与李白千百般,但自己再装模作样地用抑扬顿挫的声调把自己的“佳作”吟诵一遍,就觉得十分自豪,甚至自诩为“李白二代”。这样的自娱自乐不仅让我过了一回诗人瘾,更加深了我对诗歌的兴趣。
书给我带来的益处,自不必再多说。与书结缘,是一种荣幸,更是一种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