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毕业升初中那年,我刚好12岁。邻家大哥,武大中文系的在读高材生,送给我一份特殊的成人礼:“进入初中后,要学好所有的功课,尤其要学好语文,因为那是我们的母语。我们的母语,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大哥的激情激发了我对语文的热爱,让我对未来的语文学习充满了憧憬和期待。
可天不遂人愿,进入初中后的第一位语文老师犹如冰山雪水,不但浇灭了我学好语文的豪情壮志,还让我滋生了对语文学习的厌恶。
那位老师姓王,矮矮的个子,胖胖的体型,说话特别啰嗦——“习惯成自然”、“习惯铸就命运”之类的话常常挂在嘴边,那些花样繁多的“习惯”更是让我们吃尽了苦头。
“六个一”是写字的习惯。具体就是:一篇美观、一行整齐、一处不涂、一字不错、一笔不草、一笔不苟。这“六个一”执行起来,是一丝不苟。就连我这个在小学受过“高人”指导、书写不坏的人也受尽了“摧残”:不经意带出的笔划,触犯了“一笔不草、一笔不苟”,他罚我抄写了整整三十遍的“习惯铸就命运”。
“四个要”是朗读习惯:口齿要清楚、声音要响亮、语速要适宜、姿态要大方。为了落实“四个要”,他规定,语文课前三分钟,每个同学轮流到讲台朗读一段文章,台下的同学既是听众、观众,又是评委,要对台上同学的朗读作点评。
此外,还有什么“不动笔墨不读书”、“不打腹稿不动笔”的诸如此类的习惯。一切的一切,让我腹诽不已:“习惯,习惯,除了习惯,大概也玩不出什么新花样了,哪有一点语文老师的文采斐然、风流潇洒啊?这水平,还不如小学的语文老师呢!”
更过分的是,他还指定了包括我在内的几名同学作为演讲的培养对象,说是提早训练,准备参加初二的演讲比赛,每天中午训练一小时。我烦透了:作业都没时间做,哪有兴趣干这个!?
对他的厌烦与日俱增,别人是爱屋及乌,我是“厌屋及乌”:语文学习、语文课堂对我没有丝毫的吸引力了,只盼着初一快快过去,初二重新分班换一个语文老师。
老天保佑,初二开学后,王老师改行调走,我们换语文老师了。新接手的语文老师对我们赞不绝口,夸奖我们学习习惯好,书写漂亮,朗读能力强,说随便拉一个出去,都能胜任学校活动主持人。夸得我们乐滋滋的,自豪感油然而生。再提到前任语文老师时,那个大不敬的绰号“企鹅”,就怎么也叫不出口了。
演讲比赛如期举行,我们几个提早训练的“种子选手”囊括了前几名。我一路夺冠,夺得校第一、县第一、市第二的好成绩,被老师同学称作“演讲王子”——让我这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乡村小子很是自得了一阵。
开心之余,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在我的心里潜滋暗长……很久很久以后,我终于确定,那种感情是思念:那个胖胖的矮矮的身影,那让我厌恶至极的别样的习惯,如今却是我最最珍贵的回忆,最最宝贵的财富。
如果时光能倒流,我真的好想再回到初一,再听听那句“习惯铸就命运”的唠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