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那年,我痴迷于流行音乐,于是就应了那句话:“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沉醉在音乐里,稀里糊涂的就退下去了。
眼看着还有几个月就要告别洋溢着甜甜糖果气息的初中生活了,我还是以一副戴着MP3耳机,旁若无人地让节奏带动双腿的形象,日复一日地出现在同学们面前。下课时,我肆无忌惮,招呼同学们一起听;上课时,我从衣襟下面把耳机塞进袖子里,用手托着脑袋,揪出耳机放在耳边接着听,还一副苦思冥想的样子。摸着日渐单薄的衣袖,我总是边塞耳机边发愁。招数用了几星期,我暗自庆幸——还没被铁面无私的班主任发现。
音乐成为我生活的主旋律,渐渐地,我原本工整的作业本上混杂了各种各样的笔体,老师批改作业的痕迹,也只能以大半的叉号形式出现。终于,在我连续几天准时光顾办公室的第N次,数学老师气愤地让我翻开作业本,我寻觅了半天,在整页习题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一个幸存下来的红勾。唉,这就是我的阴暗生活!好在他没有逼问我,究竟有谁积极参与了我这项“拼字活动”。
在那段日子里,我的良心在一首励志音乐中觉醒了,徘徊间,我的心灵中仿佛一时间充斥了太多道不出、说不完的心事。
终于有一天,我胡乱抓起桌子上的一本书,一张纸条连同正在倒立的书上的字,一同印入我的眼帘。“说真的,我真的很喜欢你”,我的心怦怦直跳,激动地继续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