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个人,都随时随地带着十根脚趾头,永不离身。一只脚丫上的五根脚趾,各有千秋,各具不同的性格,各有所能,各有所长,各有所短。
大脚趾在五个脚趾,形状算不上多么威武堂皇。他身体高壮壮的;趾甲盖儿圆滚滚的,如一粒饱满的小蚕豆;整体来说肉嘟嘟,像春天里刚钻出地皮的春笋。大脚趾是最稳吃苦耐劳的。例如,当小孩子抱着块蛋糕进房会用大脚趾顶开门;会用穿着鞋的大脚趾踩灭扔掉的烟头;找东西时会用大脚趾把旁边的杂物顶开或踢开;小孩受批评时,会用大脚趾使劲钻地下的土发泄……除此以外,由于大脚趾高壮壮的,十分显眼,踩伤、砸伤、扭伤他消受的机会最多。
食趾是大脚趾的“忠实助手”。食趾长得并不是多美,细细长长的身躯,看起来似乎有点柔弱。但是在走路时,需要他弯动一下轻盈的关节协助大脚趾走动;每逢夜晚洗脚时,不知水盆里水的温度,食趾便自告奋勇去试水温。他总是小心翼翼地把头伸进水盆蘸一下试试,如果是烫的就马上缩回,如果是温水就会自投其中。
五趾中相貌最端正刚阳的是中趾。他居于中央,左右都有屏障,有保镖。无名趾、食趾紧紧依偎在他身旁,片刻不离。你可别以为他是什么事都不做的“伪君子”,可没有中趾真是不行哩,他在中间让站姿不平稳的无名趾有个依靠,让整个脚掌保持平衡,不然这个整体就会东倒西歪。
无名趾和小趾,体态秀丽,样子可爱。然而能力却十分薄弱。无名趾她是样子美观的女子,有些少女十分重视她,在她薄薄的趾甲盖儿上抹上一层亮丽的光华,也就是指甲油,这让无名趾甚为自豪。除此之外,无名指还很娇气。当顽皮的孩子在下雨天后踩水坑时,大脚趾、食趾和中趾心甘情愿地在水洼里奔跑,但无名趾不喜欢脏兮兮的泥水,于是拉着小趾翘起来,像倒立,躲瘟疫一样躲着泥水。至于小趾,作用就更渺茫了,几乎找不出来。小趾虽然可爱,其实很没安全感,她总是依赖着无名趾。
脚上的五趾,我只觉得姿态与性格,有如上的差异,并无爱憎在其中。脚趾的全体,同人类的全体一样,根根脚趾如果能够团结一致,做芭蕾演员的一只踮起的脚,轻盈地舞着,赢得掌声,带来荣耀,那就根根有用,根根有力量,不再有什么强弱、美丑之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