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中拿着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桌上放着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香味弥漫在整间房间里。耳边回荡着《秋》的钢琴曲。自从进入中学,这样的清静的时候就不多了……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小时候,几乎把唐诗给看了一个遍。也不只怎的,那时的记忆力特别好,竟能全部背出。
在我五六岁时,书就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伙伴。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本有趣的童话故事书。我一看到书就爱不释手,一头扎进这知识的宝库里,啃啊啃,钻啊钻。还把每个故事都背出来,讲给爸爸妈妈听。
再长大点,我便青睐与秦文君的小说。什么《男生贾里》、《女生贾梅》、《孤女俱乐部》、《十六岁少女》、《小丫林晓梅》、《小鬼鲁智胜》、《小人精丁宝》我都看过。不仅爱看儿童文学,那些幻想文学也属于取值追范围之内。像《幻城》就是我的最爱。校园小说也很精彩。
看书简直就是命根子。一次,哥哥在家放周杰伦的《双截棍》,我难得的休息日刚想看书,便被他的音乐声打扰,弄得我没有一点情绪看书。不管是谁,只要打扰我看书,我一来气,准没好下场!这不,我哥被我臭骂了一顿,我可不管他是不是比我大呢!我曾经为了要买一套《十万个为什么》,我足足攒了两个月。把这些钱都花在买书上,我毫无怨言,反倒还很高兴。
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正处于增长知识的阶段,应该多读一些书。当我们的生活物质充足时,别忘了空虚的精神物质。我合上书,喝着咖啡,享受着这件人间少有的美事,感觉很幸福。真希望能多一些这种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