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小时还未上学的时候,我是相当喜欢画画的。
我住在外婆家,外婆家是没有那么多纸供我涂鸦,只有大片大片雪白的墙壁。在原来三层楼的土瓦房中,长长的楼梯两旁就是我的画纸,上楼的时候随手乱拿铅笔画几笔,一个火柴人便出现了,又是我高兴了,还会给小人取个名字,如:小小,小红。呵呵,其实我是写不来什么字的,只是看童话书上有那么几个字记住了,就写了上去。
再者是在姑婆家,姑婆家在外婆家对面,过个桥,就到了。姑婆原来是开小杂货店的,我特别喜欢到那里去,因为那里有免费的口香糖和大把的画纸。画纸也并非现在这种复印纸和图画本,而是售完了的香烟剩下的空条烟盒,只用顺着撕开,就可以画了,我最喜欢的还是火柴人,因为对于我来说非常简单:一个圈,人的脑袋;一个梯形,人的身子;四根线段,人的手脚。后来在弟弟的影响下,也喜欢上了画车。
在大烟盒上是有香烟标志的,就像“熊猫”演的标志是熊猫抱着竹子一样,我对这些标志是非常爱好的,因为标志的表面大多是彩色的反光纸,,而且图样精美,值得收藏!像“龙凤呈样”、“天子”的标志,我就很喜欢用剪刀将它们剪下来,然后贴在墙壁上,无事的时候欣赏一下,也是一种美的享受。久而久之,过道的墙壁就被我贴的乱七八糟,红红绿绿的标志令人眼花缭乱,后来大一点,每次走过道心里都会升起一种莫名的自豪感。
再后来,没有再后来了。准确的说是外婆的那座房子被拆了,姑婆也是同外婆搬了新家,没有再开杂货店了。我再也没有在雪白的墙上涂鸦过,也再没有剪过香烟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