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在荒原,我才享受到真正的阳光;与在城市的居室所感受到的迥然不同。荒原上的阳光是纯洁、健康的,即使在黄昏日落时,也无比的赤诚、辉煌,散发着梦幻的柔和与慈爱;城市的阳光则总带着病态,透过窗榻或门缝,落在地板上、墙壁上,与人工的灯光、主人忧郁的神情交织在一起,一派的倦慵与空虚!或者那阳光恰似一个高烧病患者,在高楼的上空,浮躁、骚动,神经质地喧嚷、仓皇;……在城市,阳光与人及其环境几乎是分离开的,人对于太阳,要么是祈求、祷告,要么是诅咒、怨恶——设若那些长期生活在潮湿、拥挤、低矮之下的人们:外出的旅人、轮船或飞机的驾驶者、股票经纪人、商贩、劳工,甚至于运动员,户外作业者,他们对于反复无常、弯曲疯狂的太阳,都会作如是心态。太阳与人彻底隔膜,互不和谐,仿佛一种文化处于另一种文化中。
在荒原则完全不相同,荒原上的一切:石头、枯树、草、泉水、飞禽走兽,无不透露出阳光的气息和个性,那融合在一起、不可分解的美,太浓烈又太散淡,太本质又太自然了!即便是大山的阴影、巨石的阴影,也让人感到凉爽的太阳的运动和状态。生活在荒原上的人,总是根据太阳的光芒、方位来决定自己的生活,更久远一些的部落,对于太阳的反应,则更为神秘和震撼人心。人们面对太阳剖白自己,作出了种种崇高、悲壮的业绩!是的,在那里,太阳与人的生存、命运合而为一,或者说太阳本身就是生命、父亲和爱人了。他们在自己的身体上、陶器制品上、庙宇里以及简陋的家具上,布满了拟日的纹饰和情调。颂日的诗歌、谣曲、宗教仪式,则更为屡见不鲜,在这美丽动人的大神秘里,包含了多少健康与纯真!
用“充足”来描述荒原上的阳光实在太轻了:自然,他是充足和丰富的,但远不止于此。说他新鲜、强大、美轮美奂,都远不及一个长年浸泡在山坡上的牧羊人更具说服力,他的皱纹,污垢、衰老的羊皮背心,无不是阳光浆洗的结果;他的孤独、沉寂,他的外表呆痴而内含热力,都是阳光深刻的烙印。此刻,我感到自己文笔的无用,笔尖是流露不出荒原那样光彩夺目的阳光的;人心斑驳、陈杂,而荒原纯净、精粹,要享受荒原上的阳光,只有亲自到荒原深处去,但这不可能,没有几个人愿意放弃安乐,走进漂泊、美好和自由中去。整个人类从游牧到农业,再进入工业、信息时代,创造了丰富多姿的各种光源和能量,在各式各样的人造光里,早已忘记光的本体,正如沉湎于舞台五光十色中的人,从来不会体验到一次真正的日出日落一样,从功用上讲,他们已不需要从山尖上、海洋中、荒原里迸发出的光彩了……
只有对阳光有着无比感受的人,才可称之为真正的人、健康的人。像温森特·凡·高的《向日葵》那样,对于阳光的感受和对于生活的感受是完全统一在一起的。总有一天,人们会走出黑暗,回到完全的阳光中去,而这,正是温森特·凡·高用自己的激情、梦幻和爱恋所给予我们的震撼。他是不朽的,还没有人像他那样在剧烈的阳光之中闪耀着生命情调的光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