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本书页泛黄、字迹斑驳的线订书放在新书厨里就是说不上的怪。
“爷爷,要不……要不咱把那书放在旧书橱里吧,放在新书橱里太惹眼了!”我小心翼翼的问,却不知会引起爷爷的大怒:“胡说,好书怎么嫌弃,无论怎样,这书都得给我保存好!”。爷爷真是的,一本破的不能再破的书,留着干什么,真是搞不懂这个老顽童。
这本书的名字有两个字,前一个我是无法看懂了,后一个还隐约能看出是个“省”字,至于读音我就不得而知了。这本书被爷爷视为珍宝,爷爷从来没让我看过,说是长大后留给我保存。什么破书,我才不稀罕!
口里虽说着不稀罕,但对于我们这么大的孩子来说,好奇心永远无法满足。
哥哥还没去上大学的时候,我俩就偷偷去爷爷的书房“偷书”。上看下看半天后,哥哥对那些看不懂的原始文字给予了相当高的评价:“字迹潦草,不过我还能猜得出。下笔无力,人到中年说怪不怪。意思复杂,大意我还能懂。”此后,我再也没去读那本书了。
当爷爷快六十岁的时候,终于肯让我读那本书了。唉,可惜啊可惜,此时的我早已对那本书没了胃口,我也只是阿谀奉承罢了。熟不知,在那幅专心致志的面孔下,我的心早已飞到了九霄云外了。
爷爷讲到这本书的作者—也就是我的曾祖父时,我便来了兴趣。
据说,曾祖父在写这本书的时候已经七十四岁高龄了,我本应该向他学习,但听说了他的生平事迹后,我顿时泄气了。
曾祖父年轻时如大多数同龄人一样,整天沉迷娱乐、无所事事。等到中年时便开始后悔,为改变现状,他曾经在码头当过搬运夫、在茶楼里当过伙计,但处处的不尽人意又迫使他重新一蹶不振。年过六旬时,他的脑子里冒出了一个奇怪的想法—“难得世上走一回,不求有何大作为,至少留个名字再走。”此后,曾祖父便开始总结自己以前的作为,得出相应的认知。两年的撰写时间稍纵即逝,七十六岁的他始终没能完成这本书的撰写就离开了人世……
说完后,爷爷的眼眶都湿润了。我急忙问:“爷爷,你有悟出这本书的道理吗?”“书已经看旧了,可惜这本书的道理是永远也领悟不完的!”语毕,爷爷便起身离开。
这本书我也一领悟了十年了,果如爷爷所言,书中的道理是领略不完的,但仅仅一个道理就让我的人生大不相同。
“人生贵在勇于尝试,如果没有时间,就少尝试一点;如果没有精力,就慢慢尝试;如果既没有时间有没有精力,那么还有什么后顾之忧,放手去干吧!”这是曾祖父在他最后的时间里领悟出来的,也是我用实践证明出来的。若有这么一本“旧书”,为何不去领悟它呢?